明明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得使用电子狗,交警为什么还要收缴?创收?

2018/11/8 10:23:42文章来源:12缸汽车编辑:王小夕浏览:
开车的朋友,尤其是老司机们都非常熟悉一个产品——电子狗,又称“驾驶安全预警仪”,它的作用是通过GPS定位和雷达信号检测,提前提醒车主注意前方的测速设备,避免违章。

开车的朋友,尤其是老司机们都非常熟悉一个产品——电子狗,又称“驾驶安全预警仪”,它的作用是通过GPS定位和雷达信号检测,提前提醒车主注意前方的测速设备,避免违章。在多年前我国处于交警测速行为比较“混乱”时期,电子狗对于车主来说尤为重要。这倒不是说电子狗是一个鼓励车主超速的产品,而是之前很多地区的道路的确没有明确的限速标识,测速尤其是交警流动测速也没有提前的明示,这让很多车主莫名的吃了罚单。



但是后来,电子狗慢慢的淡出了我们的视野,原因就是交警开始严查电子狗,发现即没收。至于没收原因,最靠谱的官宣是电子狗会干扰道路上的交通设备。实际上会吗?先来了解一下电子狗的分类:




第一类,依靠内置的地图GPS,只能播报GPS中已存的固定测速,也就是说它是凭借着记忆来的,只要过去的地图中这里标记着有测速,它就会播报,不管现在是否存在;同样,对于新增的测速点和流动测速,它会视而不见。其实我们现在常用的手机导航中的电子狗就属于这个类别,只不过手机导航可以做到及时更新。


第二类,能被动接受雷达信号并提早报警。相较于第一种成本会高一些,但功能也会更全面,除了拥有第一种的功能,它还能接收到测速雷达发射的电磁波频率,能够测出内置地图之外的新增雷达以及流动测速。


第三类,主动电子狗。它会发射强烈的扫频雷达信号,覆盖整个测速雷达频段,干扰测速仪工作,致盲测速雷达。总共三个类型的电子狗,实际上也只有第三个类型的能够干扰道路的交通设备。




其实法律规定不允许使用的电子狗只有市面上少量的主动电子狗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使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装置,安装和使用干扰道路交通取证设备的是违法行为,可没收设备及处罚200元。但实际上在被没收的电子狗中,有多少是不属于主动电子狗的呢?貌似是绝大部分。既然电子狗都不允许使用,为什么能够让它合法生产、合法销售、合法购买但却不允许合法拥有使用呢?好在现在即使没有电子狗影响也比较少,因为目前国内的测速都已经比较规范了,尤其是固定测速,前方都会有提示。而至于更加灵活的流动测速,也不是能够随意测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1、“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交警移动测速前200米应该设置“测速提示牌”,测速范围应该在提示牌后200米外到移动测速结束点或下一测速点。





2、移动测速必须由相关执法人员(交警)执行,测速的时候必须由2位或者以上交警检测,车载移动测速必须装交警队专用巡逻车上测速。在保证不影响交通行驶环境的情况下,巡逻车应在移动测速范围内的开矿路边上进行,不能将测速仪放置在草堆里或者其他遮挡物后进行隐秘测速。


3、因考虑到移动测速仪器的误差,移动测速仪的起拍速度值应略微高于测速告示牌上的限速值,一般起拍速度设置高于限速值10km。鉴于不同路段的路况不同、车流量不同,设置的限速值也会有所不同,按照起拍速度高于限速值10km,城区限速道路40km按照50km设定,城区快速道路限速60km按照70km设定,高速100km限速段按照110km设置。




说到最后,个人觉得电子狗这个东西是好东西,它可以起到跟测速明示牌一样的作用,提醒车主注意安全,减少危险情况发生(一般测速点都是在整条路中比较危险的地方),同时提示车主不要违法驾驶。虽然电子狗确实免不了被一些不法人员利用去飙车超速等,但这不是被收缴的理由;就如同网络有利也有弊,但能就因为那几颗“老鼠屎”把整个网络封掉吗?一刀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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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腾峰
12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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